一套可用于商业和居住的房产,正常买卖时应缴纳超过70万元的税费。然而,房地产中介叶某某却采用不正当手段,联合他人伪造材料,将房屋买卖交易变为赠与过户,仅缴纳约4万余元的契税和印花税便为房产登记完成。经过8年,购房者王女士准备出售房屋时,惊讶地发现房屋登记状态异常,国家税收也因此流失。此案最终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叶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,并被罚款。
案件源于2017年2月,王女士在闵行区一家房地产中介看中了总价约250万元的商住两用房。由于这类房屋的交易涉及高额税费,王女士在叶某某的诱导下,认为该房屋比普通住宅更划算,并同意承担所有税费和中介费。经过洽谈,王女士于2017年4月21日将73.2万元汇入叶某某的账户,委托其办理相关手续。王女士回忆说,自己全程跟随叶某某办理过户,毫无警觉。
直到2025年6月,王女士在准备出售房屋时才发现房屋登记状态为“赠与”,并且未缴税款。如果要出售房屋,她将不仅需要补缴数十万元的税费,还需支付超过107万元的滞纳金。意识到自己被欺骗后,王女士于当年10月急忙报案,没想到多年来以为已完成的房产交易中竟暗藏如此大的陷阱。
调查显示,叶某某在与王女士达成交易后,因面临高额税费,便与前同事王某某商量,利用家庭赠与的不动产政策将常规买卖伪装为赠与。叶某某在处理王女士的交易时,仍以正常的房产交易方式进行,与王女士和卖家沈先生保持沟通,最终王女士将73.2万元转入其账户。
事后,叶某某和王某某迅速瓜分了这笔款项,叶某某实际骗取了62万余元。经调查,这笔赃款的去向明确,部分钱款被转给同伙,另一些用于公司运营和个人消费。最终,叶某某于2025年11月被捕。
案子于2026年1月移交至检察机关,叶某某辩称与王女士曾达成共识,但在深入审查后,检察官发现王女士对此毫不知情,并且证据也表明叶某某的辩解不成立。最终,检方还原了案件真相,叶某某因伪造材料偷逃国家税款近70万元而被判刑。
与此同时,2026年3月,检察机关将涉案线索移交给公益检察室,开始核查这一“假赠与、真买卖”的偷税行为对国有财产的侵害,确保国有资产得到保护。